{李思科 张荣}
8月7日,汉滨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7万元赔偿款。该案的顺利执结,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对失足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未成年人小文(化名)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致另一未成年人小涛(化名)受伤。案发后,小文主动认罪悔罪,其家属积极与小涛一方沟通致歉,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小文需赔偿小涛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万元。
判决生效后,小文家属先行赔付5万元,剩余7万元双方约定于2024年7月31日前付清。然而,约定期满后,小文一方却迟迟未履行余款,近两年间消极拖延,致使小涛家属情绪再度激化。无奈之下,小涛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敏锐意识到,该案关乎未成年人未来,更牵涉两个家庭的创伤修复,不能简单“一执了之”。面对被执行人一拖再拖的消极态度,法官没有机械采取惩戒措施,而是将“执”与“教”相结合。
执行干警法官多次约谈小文及其家属,耐心阐释法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犯错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最大限度给予未成年人知错悔改、回归正轨的机会。同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属于失信违法行为,不仅违背和解承诺,情节严重将被依法追责,同时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对其个人征信、未来发展造成长远负面影响。
在法官反复的普法教育与温情劝导下,小文及其家属彻底认清自身错误,深刻意识到失信拖延的严重后果,对漠视他人权益、拒不履约的行为深感愧疚,主动多方筹措资金,一次性支付剩余7万元赔偿款。法院第一时间完成案款核验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项后,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温情高效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双方矛盾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冲动犯错可依法包容教育,但法律底线不容逾越、判决义务不容逃避。在此提醒广大青少年,青春没有重来的机会,冲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遇事需冷静理智,摒弃江湖义气、杜绝暴力冲动,自觉敬畏法律、遵守规则。同时,要珍惜司法宽容与改过机会,常怀感恩之心、恪守诚信底线,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回馈社会,真正迷途知返、向阳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