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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发教授发表论文:《宪法》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流砥柱

来源: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 作者:亚楠 | 发布时间: 2024-03-04 11:32:43 | 12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北京3月2日电  《宪法》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根本法。《宪法》提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重要的法律资源,发挥着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宪法》规定的根本任务,需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柱,民族团结进步是政治基石,共同富裕是必由之路,精神文明是思想保障,党的领导是核心力量。需要遵循《宪法》规范探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路径:依据《宪法》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遵循“良法善治”推进基层社区和乡镇社会化治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由云南省教育厅主管,云南大学主办的CSSCI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云南省优秀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发表宋才发教授《<宪法>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流砥柱》论文。《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蒋红,本文责任编宋雨桃。

  标准参考文献:宋才发.《宪法》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流砥柱[J].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01):133-144.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宪法》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流砥柱

  宋才发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政治高度、思想高度和理论高度上,深刻地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建构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体系,强调新时代要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本文拟就这个问题略陈管见,以请教于大家。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宪法》的历史使命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柱

     实现小康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制度是拓展和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战略支撑,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实现文明形态变革跃迁的制度根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阶段,之所以强调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因为它已经构筑起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有效地化解了民主与效率之间的矛盾,推动了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在现代化的过程中进一步释放了制度效能,推进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文明进步。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就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这些重要论述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实践的深刻总结,也为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正确方向。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提出党在新时代要继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通过历届全国人大立法和修改、修正《宪法》的方式,陆续把上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炼并上升为法律语言载入《宪法》“序言”,变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特点和特色,说到底就是坚持“人民至上”“宪法至上”,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的核心功能是规制国家的国体和政体,《宪法》赋予公民的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民族整合和国家建设是《宪法》规制的国家的根本任务。到2020年底我国原有的贫困县全部摘帽、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中国的绝对贫困问题。诚如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指出,“我们经过接续奋斗,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迈进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时代。

  (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新时代要牢牢把握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诞生那时起,就把实现“中国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国现代化”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条件和目的的关系,只有首先实现中国现代化,才有条件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1954年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心竭力地实现“四个现代化”。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高瞻远瞩地提出要“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不仅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的目标,而且提出了分“两步走”的战略规划。中国人民在经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之后,“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党的二十大报告阐明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目标和路径,譬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战略支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等。2022年10月习近平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讲到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做到“五个牢牢把握”,其中之一就是要“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习近平所说的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并不是说在前进的道路上不再会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今后不会遇到前所未有的艰难险阻,而是说时代和社会发展总的大趋势是不会改变的,一些外力的阻碍是完全可以克服的。这种“不可逆转的大趋势”,指的是不以少数人抑或特定政治势力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时代发展的大潮流、大方向。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但时与势在我们一边,这是我们定力和底气所在,也是我们的决心和信心所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历经长期的奋斗和积累,已经具备了以往任何时候都无法比拟的条件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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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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