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后,江西省乐平市司法局浯口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村集体经济纠纷。
2月8日,江西省乐平市浯口镇某村村民方某某来到司法所,要求调解其与本村村集体产生的经济纠纷。方某某原是该村村民小组会计,在担任村民小组会计期间参与了分田工作。其中有一户陈姓村民户籍不在该村,陈姓村民与方某某属亲戚关系,方某某任村民小组会计期间把陈姓村民一家纳入了村小组分田。五年后,现任的村小组干部认为陈姓一家不应该分村里的田,要求陈姓一家把国家打到他账户上五年的粮食直补款还给村集体,并且要求陈姓一家对耕作的田以流转形式上交五年的租金给村集体。该纠纷在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便来到浯口司法所进行调解。
了解案情后,工作人员从双方矛盾的分歧点切入,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双方当事人先缓和一下情绪、有事坐下来好好商量。待双方情绪平稳后,调解室开展“面对面”调解。工作人员先是把《农村集体经济确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释理明法,同时,村小组干部也把村里的相关规定及习俗当面进行讲解。在司法所工作人员长达3小时的耐心劝解,方某某承认自己做会计时候对陈姓一家有偏袒,并当场承诺由其去说服陈姓村民把粮食直补款和租金上交给村集体。

浯口司法所始终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图文/胡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