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司法局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实施每个乡(镇、街道)每年打造一个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宣传长廊)的工作部署,并建立了“年初交办、每季指导、半年观摩、年终评比”的工作机制,并纳入对司法所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不断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在承载、传播、培育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的教育引导作用,以法治阵地“小舞台”展现法治宣传大风采,得到群众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截至目前,已在11个乡(镇、街道)的22个行政村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在4个集镇建立了法治文化公园,在2个红色教育基地建立了法治文化宣传长廊。这些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宣传长廊)将法治元素融入中国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区域民俗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深入挖掘余江厚重的历史文化渊源,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村庄(社区)现有广场、祠堂、凉亭长廊、沿路文化墙、休闲健身地、池塘景观桥、绿化坪、宅改老房子拆除后的空闲地等场所等,通过嵌入、单建、融合多种形式,集中添加设计新颖、色彩亮丽、造型别致的法治文化宣传栏(牌)、心愿亭、法治橱窗、法治灯箱、法治雕塑、法治石刻、法治围栏、法治小标牌等设施并“串连成珠”、互为呼应、浑然一体,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简单有趣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治典故、法治格言、法治漫画、法治名人、法治标语和中华传统美德、红色文化、村规民约、家风家教家训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法“”景”融合扮靓美丽乡村,让居民在休闲娱乐健身的同时,近距离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在润物无声中不断增强了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同时,坚持“动”“静”结合,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共建共享,增强阵地实效。一方面加强对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宣传长廊)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常态化运行和不断优化升级,另一方面以法治文化阵地为依托,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余江大嫂”等,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位的法治和生活需求,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以动态普法的更强互动性、体验感提升阵地的服务使用效能,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发挥“有形”法治文化阵地的“无形”作用。(吴云、余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