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清晨的大河农贸市场,和煦的阳光缓缓拂过山脊沟壑,各类小摊贩纷纷聚集于市场,为山区的小镇增添了不少烟火气,但突如其来的争执打破了这份宁静。
2024年12月5日,赵某和李某因在菜市场摆摊的摊位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双方大打出手,造成赵某受伤住院。事发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赵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卷宗材料,对案情进行深入了解。考虑该案系因琐事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标的虽不大,但双方积怨较深,且关系到公共场所秩序的维护,如处理不好,可能引发后续矛盾。于是,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实地勘验”方法,通过庭前实地走访周边商户,了解引发纠纷根源在于摊位界限不明。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入手,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条款开展现场普法,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李某向赵某赔偿医疗费等各种损失共计10000元。
“之前觉得退让就是吃亏,现在明白和气才能生财”。签完调解笔录后,两位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协议现场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近年以来,安康市汉滨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将调解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抓手,针对不同纠纷类型探索不同的调解路径,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更多法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