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检察院有这么一个人,她曾走进校园,用她的智慧和温度巧妙的破解了校园内防欺凌“密码”,为同学们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个人就是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于永赫。
于永赫化身“法治老师”,于近日再次来到开鲁县工农小学的同学们中间,用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既有趣又有用的“防欺凌”法治教育课,博得了阵阵掌声!
“如果被起难听的外号,算不算欺凌?”
“看到同学被欺负,我们该怎么做?”
“有的同学往我身上吐口水,说我是没妈的孩子,这是不是欺凌?”……
开鲁县工农小学的礼堂里气氛显得格外热烈,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举起小手,向这位特殊的“老师”发出一个个事关自己的提问。
面对眼前稚嫩的充满疑惑的一张张面孔,于永赫没有讲枯燥的大道理,而是变成了一个“故事大王”和“游戏指挥官”。
于永赫可以肯定的说:“校园欺凌的行为界定标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1,行为性质,包括肢体暴力、语言侮辱、网络诽谤、社交孤立等持续性恶意行为;2,发生频率,需为反复发生的侵害行为;3,造成的后果,表现为对受害者身心伤害或学习生活影响。
具体认定依据包括: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证据保留要求,如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处理途径建议向学校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涉及赔偿问题的处理原则为:1,因个案情节差异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损失裁定;2,法律建议为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意见。
我给同学们讲个故事:案例①,在某中学,一名学生因外貌和家境困难,长期遭受同学嘲笑和排挤。一次课后,该学生在回家路上被多名同学围堵、谩骂并殴打,导致身体和心理受到严重伤害。事件曝光后,学校和派出所的警察介入了调查,并对涉事学生进行了相应处罚。
案例②,有一天,初二学生小蒋长期被霸凌,最后忍无可忍,向老师求助无果,当他再一次被几名同学围殴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反击,致三人不同程度受伤。法院认定其行为正当防卫,宣告无罪。
从以上典型案例来看,我们必须坚决抵制和坚决反对一切校园暴力行为!全体师生及家长请放下冷漠、伸出你的双手,用力所能及的力量共同参与到‘反校园暴力’活动中来,守护好每一位同学健康成长的道路。
同学们,我们在座的每一位都应该争做遵纪、守法、懂法、用法,团结互助的好少年,倘若遭遇校园欺凌干万不能忍气吞声,要有法律意识,要懂得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或警察叔叔,再或者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校园是同学们学习的乐园,成长的摇篮,大家共同在一起学习,一起成长,应当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
预防和抵制校园欺凌需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倘若遭遇欺凌时应保持冷静,及时求助并保留证据,通过‘家校警’三方合作,共同营造安全环境。”
“这堂课,既像游戏一样好玩且又使人受益匪浅!”一位五年级的王同学感触颇深的说。
最精彩的是“情景表演”环节!几位同学上台,现场演绎了遇到欺凌的不同场景。于永赫则当起了“总导演”,引导大家思考:“如果你是故事里的小主人公,你会用什么‘妙招’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有的说:“要大声拒绝,然后告诉老师”;有的说:“要和小伙伴团结在一起”……
副校长李燕说:“同学们,希望你们把于“老师”的话牢牢记在心里,变成保护自己的超级铠甲,她像一个指南针,帮你在成长路上永远分清对与错、是与非、黑与白,用好今天学到的本领,努力做工农小学最文明、最闪亮的那颗星!”
“法治公开课”结束后,工农小学的安全副校长杨立勋为于永赫主任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意犹未尽的同学们纷纷围住这位新上任的“副校长”合影留念,照片上一张张灿烂的笑脸,不就是这堂生动法治课最好的成绩单吗?!
临离开校园时,于永赫副校长还不忘叮嘱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霸凌等行为,我们一定要用智慧与不法分子作斗争,不要硬碰硬,以免伤害到自己,一定要做到不沉默、不硬抗,找准时机向周边的人求助或报警!” (张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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