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近日,淳化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招摇撞骗案,被告人吴某某冒充看守所民警、法院工作人员,骗取在押人员家属钱财,因构成招摇撞骗罪且系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经查,被告人吴某某此前曾因盗窃罪获刑,缓刑考验期内因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2024年9月24日刑满释放后,竟不思悔改,妄图利用服刑期间掌握的同监室在押人员信息谋取私利。
释放当日,吴某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借用朋友手机,联系上同监人员肖某某的母亲刘某及同监人员李某某的母亲陈某,编造自己能为肖某某办理缓刑、要为李某某“看病买药”、“办理取保候审”、“购买车票”等事实,向刘某和陈某索要钱财。因刘某年龄较大,无法操作转账,吴某怕身份暴露,遂删除对方微信;陈某多次转账后,察觉异样不断追问,吴某某再次删除微信失联,陈某随即报警,吴某某被逮捕。
案件审理中,吴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提出相关从宽处罚意见,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公职机关形象威信,且其系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的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对相关合法从宽意见予以采纳,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司法机关办案严格依法依规,绝不存在"花钱打点可轻判"等情况。广大群众切勿轻信陌生人自称"公职人员"能"帮忙办事"的说辞,遇此类情况务必多方核实身份,可通过110或司法机关官方渠道求证,切勿轻易转账汇款,避免财产受损。如发现被骗,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报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淳化法院:郭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