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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动态

重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为孩子成长护航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2-07-08 10:40:22 | 10852 次浏览 | 分享到:

“看到小美和孩子们在操场上嬉闹,我心里的这块石头终于落下了。”12月初,身着便服的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淑平站在校园一角,满脸欣慰。

去年7月,一堂由“莎姐”检察官授课的“防性侵法治教育课”,在城口县某偏远乡镇学校开展。课程结束后,该校一名男生打电话向警方报案称“看见学校保安刘某某摸了女同学小美,这就是检察官说的猥亵行为”。

警方随即开展调查,城口县检察院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起初刘某某拒不承认,在大量证据下,刘某某终于低头认罪。去年12月,法院以刘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同时禁止被告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学校校园保安及其相关职业。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新时代检察工作巡礼 服务大局走基层”集中采访活动走进重庆。人民网记者走访了解到,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以问题为导向,以“莎姐”品牌创建为载体,破解难题,点线面相结合,切实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并推出教职员工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系统、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等平台,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莎姐”检察官陈鹏宇在马王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刘政宁 摄

“莎姐”大普法 以法为药去病灶

12月24日,一堂题为“守护花季 预防性侵”专题讲座在重庆大渡口区马王小学开展。“怎么来区分安全的触碰和不安全的触碰呢?”“除了要防范陌生人,熟人也要警惕哦。”课堂上,“莎姐”检察官陈鹏宇通过情景描写问答的方式,与在场学生进行了互动交流,提升他们的防范意识。

“莎姐”原型是大渡口区检察院的一名女检察官“王莎”,许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她的教育、启迪下诚心悔过,大家都亲切地叫她“莎姐”。根据《说文解字》,“莎”是一味能“治病救人”的中药,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法为药去病灶”初衷相契合。时至今日,重庆已确定416名检察官,并陆续招募了1301名“莎姐”志愿者,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帮教矫治、心理疏导、犯罪预防等工作。

“马王小学是一所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较为薄弱。”马王小学校长刘怒介绍,为增强学生的自护能力,学校与大渡口区检察院签订检校共建协议,聘请“莎姐”检察官陈鹏宇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师生、家长开展法制讲座,提高全校师生、家长的法治意识。

同时,重庆市检察院还把239名基层中小学校教师培养为“莎姐法治老师,进行专门培训,提供“防性侵”法治课件,帮助他们讲好法治课,和检察官一起消除普法盲区。2018年以来,重庆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莎姐”进校园普法活动1600多场,覆盖学校1950所,受教育师生40万余人。

检察官通过平台查询教职员工是否有“案底”。大渡口检察院供图

入职查“案底” 有前科者不录用

为了把有“前科”的人员阻挡在门外,从源头上防止教职员性侵学生事件的发生,今年7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会签了《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下称《办法》),重庆检察机关建立的 “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下称“查询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办法》规定,全市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原则上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性侵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有相关案件在办理中的人员,做暂缓招录处理。

“查询平台”可查询2013年4月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所有刑事案件信息。申请查询应当提交加盖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公章的查询申请,同时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查询事由、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受理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查询单位和个人。

“查询平台运行以来,已查询3.2万人,共查出有21人有涉罪信息,2人作招录禁止处理。”重庆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停止招录的两人此前有故意伤害和非法持有毒品等行为,经评估虽不是性侵害,但属于对孩子有较大危害性的涉暴涉毒犯罪,其余19人待评估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据了解,《办法》及“查询平台”将应用到“全市所有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工作中,真正将校园安全防范落实到每一个学校。

重庆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刘政宁 摄

“一站式”取证 避免“二次伤害”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既体现在犯罪预防上,又体现在对遭受性侵的被害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以及对犯罪分子的严惩上。为此,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机制,从省级层面进行制度设计。

2019年8月21日,重庆市“莎姐”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暨重庆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示范点,在重庆市中医院建成并投入使用。据悉,该中心是全国首个省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

“中心占地150平方米,设有询问调查区、谈心谈话区、心理疏导区、检查取证区等。”江北区检察院检察六部负责人罗慧介绍,中心所集成的多项“一站式”救助功能有助于加强“检警医”紧密协作,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切实提高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质量。同时,该中心也能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及时、全面、个性化救助,防止因办案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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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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