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2026年8月1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之际,西乡县人民法院牵头召开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司法协作联席会。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九家单位齐聚一堂,共商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新路径。
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所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立法说明,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交流发言环节,九家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围绕环境资源案件跨部门线索移送、联合执法、证据固定、修复治理等重点领域深入研讨,全面梳理执法司法实操难点,针对性提出破解路径与工作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重要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多措并举打破部门壁垒、畅通协作链条,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切实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
西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琨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新起点,将法典精神贯穿执法司法全过程,健全多部门协作联动长效机制,推动“劳务代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模式实践不断深入,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西乡。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优则发展优。西乡法院将持续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以生态环境法典为遵循做深做实绿色司法,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协同发力,以精准司法守护县域生态底色,用法治力量护航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美丽西乡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