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雍县公安局排查发现,纳雍县阳长镇村民赵某在2023年5月至8月之间经常在毕节和云南边境城市往返,经进一步梳理,发现赵某伙同邓某阳等人有诈骗作案嫌疑,我局于8月8日立案侦查。
“诈骗团伙”伪装“偷渡团伙”
经侦查查明:2023年5月10日,赵某告知邓某阳,称自己发现有人在招募偷渡人员,对方会发放路费。赵某于是联系周某、钱某江、梁某江、邓某阳一起从毕节前往对方的指定地点:榕江,对方接到赵某等人后随即转账3000元给邓某阳。
几人尝到甜头后,屡次在网络上寻找招募偷渡人员的团伙并“故技重施”,期间,赵某的“团队”逐渐壮大,诈骗模式愈发完善,诈骗手法更加纯熟,竟然向不同的电诈公司共计诈骗15万元左右!

依法刑事拘留!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赵某、邓某阳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纳雍县公安局对上述几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深挖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