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王海龙)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风险防控决策部署,畅通金融不良债权处置渠道,2025年12月9日,洛南法院牵头组织召开“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工作推进会。洛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龙主持会议。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各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县金融监管支局负责人及辖区内8家银行机构代表受邀参加。
会上,花石浪法庭庭长洪先梅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省高院等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试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的工作意见》,详细解读了预查证明的适用对象、申请主体、办理条件等关键内容。县金融监管支局及各银行机构代表对该制度的创新价值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预查证明制度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核销成本、提升资产处置效率。参会人员围绕实际操作中的风险防控要点、部门衔接流程、信息共享机制、特殊情形处理方式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优化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办理时限等建设性意见。
张龙指出,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是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助力金融风险化解的重要举措,对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洛南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推进、确保落实。一是强化沟通协作,与金融监管部门、各银行机构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及时回应诉求。二是完善工作流程,针对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操作规范,细化工作制度,提升服务质效。三是狠抓落地见效,严把证明出具的事实关、法律关,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履约,从源头减少不良债权产生。同时,希望与会各单位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县域金融生态持续优化,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