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王海龙)
近日,勉县人民法院速裁庭的干警们带着卷宗,走进了仓台社区。在村委会的会议室里,一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在开庭。
案子分到手,承办法官在通知被告张某应诉过程中了解到张某因遭遇车祸行动不便且对打官司充满抵触:“我不懂什么法律,也不去法庭!”他不仅拒绝接收法院的电子送达材料,连自己在哪家医院治疗都不肯透露。
法官心里明白,这个案子事实清楚,法律适用也不复杂,但看着案卷,法官想得更多:张某伤还没好,又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依法判决,他能接受吗?生意还能继续做吗?
“走,我们上门去看看。”法官当即决定。
在社区干部的带领下,干警们来到了张某家。开门的是张某的妻子,屋里,张某正拄着拐杖慢慢挪步。法官没有急着谈案子,而是先拉起了家常:“您这伤恢复得怎么样?家里有什么困难?”一杯热茶,几句关心,张某紧绷的脸渐渐松弛下来。
聊开了,法官才说起案子。考虑到张某确实行动不便,法官当场决定:“这样,我们把法庭搬到您社区来,您不用跑,我们过来。”张某和妻子都愣住了,没想到法院还能这样办案。
第二天,仓台社区的会议室里,国徽高悬。一场庭审在这里进行。张某坐着轮椅来到“法庭”,说出了自己的难处。原告看到这情形,态度也缓和了许多。
庭后,法官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又去了张某家,和双方反复沟通。最终,案子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当法官第三次来到张某家,把调解书交到他手上时,张某眼眶红了:“谢谢法官……你们是真的为我们着想。”
一份调解书,三次上门,一场搬到群众家门口的庭审——这就是勉县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写照。法官们说:“如果我是当事人,我会希望法官怎么办案?这样一想,多跑几趟路,多说几句话,都值得。”司法为民,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它就藏在一次次俯身倾听、一趟趟上门服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