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露
2025年12月16日14时许,金沙县公安局沙土派出所接源村镇某煤矿管理人员马某某报警,称煤矿厂区内电缆线被盗。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现场细致勘查、周边走访摸排及调取分析大量监控视频,民警迅速锁定该矿铲车司机周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充分固定相关证据后,12月18日,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将嫌疑人周某某抓获归案。
经询问,周某某对其多次盗窃矿区物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25年10月6日凌晨4时许,周某某利用其对矿区环境熟悉、且当日停产无人看守的条件,首次实施盗窃,将矿区地面约300斤废弃含铜电缆线盗走并变卖,非法获利5000余元。此后,周某某又于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15日期间,以相同手法先后五次盗窃矿区废弃电缆线与废铁,累计窃得电缆约400斤、废铁约2700斤,再次非法获利10000余元。上述赃款均已被其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金沙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