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上的汗水浇筑起城市的高楼,却浇不热农民工心中的期盼。襄阳蓝光铭江半岛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在持有(2025)鄂0602行审15号、13号两份生效行政裁定书的情况下,仍因执行局以"找不到可执行资产"为由陷入僵局。数百名农民工的血汗钱悬空,施工企业维权无门,这场持续多年的欠薪纠纷,已然成为检验地方治理效能与司法公正的试金石。
回溯事件始末,湖北楷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责任方,拖欠工资的事实早已被法律文书确认。2022年5月17日,当地保交楼专班曾作出工资支付承诺,却最终沦为空头支票,让满怀希望的农民工陷入更深的失望。农民工代表联合襄阳市人社局依法向襄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后,等来的不是雷霆手段的执行措施,而是"要求当事人自行查找可执行资产"的推诿回应。
这种将执行责任转嫁于弱势群体的做法,不仅违背司法为民的初衷,更无视法律赋予执行机关的法定职责。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执行局负有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的法定责任,而非将查控义务强加给缺乏调查资源的农民工和施工企业。事实上,并非被执行人真的"无资产可执行",而是执行力度不足、调查维度不全的问题——项目未出售的房产、车位、商铺等不动产尚未依法清查处置,预售监管资金的使用流水未全面核查,政府回购公租房的款项去向也未彻底核实,这些本应成为执行线索的资产,在粗放式查控中被轻易忽略。
更令人费解的是,在房地产项目普遍存在预售资金监管机制的背景下,蓝光铭江半岛项目的监管资金是否存在违规挪用?保交楼专班承诺未兑现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这些关键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答案。反观贵州纳雍县类似案例,检察机关介入后查明涉事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通过督促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成功为111名农民工追回245万余元欠薪,这充分证明只要部门协同发力、深挖执行线索,欠薪问题并非无解。而广东揭阳榕水湾项目通过政府牵头、政企协同、资金专户监管的方式,既实现了保交楼目标,也妥善解决了欠薪纠纷,为各地提供了可借鉴的治理样本。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生效裁定书不应成为一纸空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若被执行人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法》也明确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这些法律武器本应成为破解执行难的利器,却在本案中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执行局若能主动延伸调查触角,核查被执行人股东出资情况、财产转移痕迹、夫妻共同财产等线索,而非消极等待当事人提供信息,欠薪问题或许早已出现转机。
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关系到无数家庭的生计冷暖,更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稳定。襄阳蓝光铭江半岛项目欠薪事件中,执行局的消极执行不仅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损,更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政府公信力。我们强烈呼吁:
襄阳市相关部门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由政府牵头统筹法院、人社局、住建局、房管局等多方力量,每周召开推进会,形成执行合力;法院执行局应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通过全面核查项目资产、深挖财产线索、追加责任主体等方式强化执行力度,对转移资产、拒不执行的行为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住建局、房管局等部门应全力配合核查预售监管资金、未售不动产、公租房回购款等关键信息,对违规挪用资金的行为严肃追责,追回款项优先用于兑付工资;保交楼专班应对承诺未兑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启动问责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都承载着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每一分农民工工资都凝聚着汗水与辛劳。襄阳蓝光铭江半岛项目欠薪问题不能再拖延,期待有关部门正视民意、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破解执行困局,让农民工的血汗钱早日足额兑现,让司法公正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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