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三原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实质解纷理念,在案件调处中融入《民法典》普法宣传,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赔偿争议,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获得当事人一致认可。
事故发生后,原告因受伤提起诉讼,并申请伤残及相关赔偿鉴定。审理期间,承办法官梳理案件事实,明确责任划分与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及保险公司开展调解。法官结合案情讲解《民法典》中交通事故责任、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相关法条,明晰法律权责。结合伤者治疗实际协商赔偿方案,最终保险公司按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标准核定赔付,原告自愿撤回伤残鉴定申请。经查实,此次事故造成原、被告双方均出现人身损伤与财产损失,分开处理会增加各项维权成本。为精简诉讼流程,节约司法资源,法官统筹协调,同步处理双方赔付诉求,开展双向调解,引导各方互谅协商。经多轮沟通,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既落实原告医疗、误工等赔偿诉求,也妥善处置被告医疗与车辆损失赔付事宜,一次性化解双重纠纷。
该案以办案带动普法,让当事人直观领会法律规定,增强法治观念。法官以贴合群众实际诉求高效调处,减少当事人奔波应诉,切实为民排忧解难。下一步,三原法院将持续践行能动司法,把普法工作贯穿办案全程,不断优化纠纷化解流程,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稳步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