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警务护生灵 瓜州公安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法治中国网甘肃酒嘉讯(编辑:魏建成 通讯员:张蓉蓉)守护生态资源,护航生灵安居。为持续筑牢辖区生态安全屏障,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瓜州县公安局深耕生态警务建设,联动属地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巡查、救助保护工作。近日,渊泉派出所快速处置、暖心施救,成功救助一只误入城区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高山兀鹫,以精准高效的警务举措守护野生生灵、守护辖区生态平衡。
当日,辖区热心群众报警求助,在瓜州县第一中学北门空地发现一只大型野生鸟类滞留地面,无法正常起飞,疑似身体不适、遭遇伤病,需要专业救助。接警后,渊泉派出所值班民辅警迅速携带防护装备、专业转运器具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经民警现场细致辨认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高山兀鹫。现场观察发现,高山兀鹫体型硕大、精神状态萎靡,体表无明显外伤。结合近期迁徙气候特征综合研判,初步判定该高山兀鹫为长途迁徙途中体力透支,误入城区后受到惊扰,丧失飞行能力。为避免人流、车流造成二次伤害,民警做好安全防护,平稳轻柔将其转移至专用透气转运箱,安置在安静避光环境临时休养,全程规范留存影像资料,确保救助流程合规有序。
(资料图)
救助完成后,派出所第一时间对接专业力量开展后续养护工作,联动县林草局野生动物救护部门开展联合处置。救护工作人员到场后,对高山兀鹫开展全面身体检查,确认其生命体征平稳、无器质性损伤。双方严格按照野生动物救助工作规范,完成现场交接手续,将高山兀鹫妥善移交专业救护机构开展后续调理养护。目前,该高山兀鹫状态稳步恢复,待体能完全康复、具备野外独立生存条件后,将适时放归自然栖息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群众如发现受伤、被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处置、盲目投喂,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求助。公安部门将持续加大巡查防控力度,从严打击非法猎捕、交易、伤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辖区生态安全。
本次野生动物成功救助,是生态保护联勤联动工作的生动实践,由瓜州县公安局牵头处置,县林草局、属地乡镇协同配合、专业赋能。下一步,各单位将持续深化生态警务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生态隐患排查工作,共护辖区绿水青山与生物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