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近日,汉滨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效化解了商场运营公司与承租商户之间的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后并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既减少了承租商户的损失,又维护了商场运营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切实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2025年,李某与某商场运营公司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按照约定,李某应按期向某商场运营公司支付租金,但是因为经营效益不佳,李某的商铺难以为继,最终被迫停业。李某曾尝试与某商场运营公司协商解除合同,但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某直接闭店离开。某商场运营公司在多次发函协商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研判案情后,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着力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李某耐心释法说理,指出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合同义务,经营效益问题不能作为拒付租金的理由,要树立诚信意识;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商户实际经营困境,积极与某商场运营公司沟通,劝说其在合理范围内对租赁费用予以适度减免。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商场运营公司同意对部分租金予以减免,李某当场给付剩余租金,并完成了商铺退租交接手续。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案兼顾企业与商户双方利益,既保障出租方合法权益,也为经营困难商户纾困解难。下一步,汉滨法院将持续发挥调解职能,实质性化解涉企纠纷,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