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雍县公安局依法查处2起,扰乱秩序类违法行为,以案为戒、普法警示,提醒广大群众,敬畏法律、理性处事。
案例一:醉酒无理闹警营,任性扰序触法网
近日,文昌街道居民龙某某报警求助,称在路上偶遇蛇类。文昌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联合消防大队赶赴现场,将路面的蛇类妥善处置,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这本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为民服务,谁知第二天凌晨,龙某某饮酒后到派出所"旧事重提",借着酒劲要求民警将蛇交出,随后便在派出所静坐,张口便破口大骂。
面对民警的耐心解释——蛇已妥善处置、情况已说明清楚,龙某某非但不听,反而掏出手机在派出所四处拍摄,对派出所民辅警出言侮辱,严重扰乱了派出所工作秩序。
目前,龙某某因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龙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二:商业竞争变街头互殴,六人同罚、警钟长鸣
近日,利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展大道路段有多人争吵。经民警处置了解,朱某某与胡某、张某3人在道路沿线喊话揽客期间,因车辆运营问题发生口角争执。情绪失控、互不相让,当众破口大骂、言语粗俗不堪。
事件发生现场围观群众聚集,朱某某与胡某、张某矛盾进一步激化,从口头谩骂升级为肢体冲突,当街互相抓扯、肆意殴打。为快速平息事态、整治乱象、维护公共秩序,现场执勤民警立即介入处置,全面核查案件细节、固定违法证据,精准区分参与人员违法情节、责任轻重。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张某2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对参与当众辱骂、助长乱象的朱某某等4名违法人员,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