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韦昌惠 通讯员 黄莉)12月22日,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与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零售药店药品安全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
据介绍,检查组共8名工作人员,分为2个小组,同时对辖区内5家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以先暗访后明察方式进行,以药品零售企业持证持照和亮证亮照行为作为检查基础,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核定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是否按照核定经营范围开展药品经营,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在售在用药品是否来源可溯、去向可寻,杜绝其从无证无照厂家或其他非法渠道购进问题药品。
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一是检查药店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许可经营范围情况;二是检查药店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三是检查药品供货商的资质证书情况;四是检查药品是否存在网络销售行为,违售的六大类药品是否存在经营行为。此外,还对未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五项措施中:对进店顾客未测温,扫码,带口罩此项要求的其中一家药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据悉,此次检查过程中坚持“不打招呼、不走形式”的监管原则,进一步提升了行动效果,规范了零售药店经营行为,有利于提升药店自身管理水平。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保证广大群众健康和安全,凡是不能依法依规经营的企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五项措施从重从快处理,严重者将予以关停。
[责任编辑:宋学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