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今天顺利拿到了钱,悬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真的太感谢法官了!”王某手里拿着劳务费连连道谢,脸上满是欣喜。近日,汉滨法院高新法庭成功调解并督促履行一起劳务欠款纠纷案件,不仅顺利化解双方矛盾,还督促被告及时履行,切实守护了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2021年,被告张某雇佣原告王某为其修建房屋。房屋竣工后,双方完成款项结算,确认张某累计拖欠王某劳务费35000元。2022年1月,张某向王某出具劳务费欠条,双方对欠款金额均无异议。此后,王某多次上门、电话催要欠款,张某却屡次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始终未能履行付款义务。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僚仔细梳理案卷、认真核对欠条、沟通记录等证据,全面厘清案件来龙去脉。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劳务报酬事关务工人员基本生计,是群众最关切的民生权益。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法理相融的原则,决定优先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力争快速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张某讲明依法出具的欠条具备法律效力,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是应尽义务,长期拖欠工资不仅违背诚信原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还将面临强制执行、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安抚王某情绪,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法官循序渐进的沟通疏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张某向原告王某支付劳务费共计30000元。随后,法庭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明确付款金额、履行期限等具体内容,为后续履约提供依据。
民事调解书生效并非案件终点,保障权益落地才是司法工作的关键。高新法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谁审理、谁负责督促履行”工作机制,坚持全流程跟进、常态化督促机制,承办法官持续紧盯该案履行进度。在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当日,第一时间进行督促履行。最终,在法官全程监督下,张某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清全部劳务款项。
近年来,汉滨法院高新法庭不仅注重通过多元调解方式进行源头治理,更紧盯案件履行环节,着力提高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的数量。通过全流程跟进、到期督促履行等举措,切实将司法裁判确定的权益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安全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