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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动态

江西住建曝光10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这一工程集团违法分包被罚45万

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赖奕波 | 发布时间: 2022-10-18 10:31:44 | 73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10起违法发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三批)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查处的10起违法发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三批)公布如下:


1.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分包案

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举报,反映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承接的新余市两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经调查核实,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承接的项目分包给四川盛世图腾建设有限公司、上海长现建筑有限公司、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施工,违法分包行为属实,涉及金额9107.3万元。

处理结果:2022年4月,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人民币45.54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依法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并将该企业违法分包行为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

2.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转包案

2022年5月,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余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新营房建设项目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长期未到岗履职,涉嫌转包,涉及金额3748.15万元。经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5月,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9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依法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并将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其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3.江西省益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包案

2022年5月,宜春市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奉新县一中综合教学大楼项目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江西省益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该项目交由个人施工,涉嫌转包,涉及金额1937.48万元。经宜春市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省益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6月,宜春市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省益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9.69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省益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依法不予批准该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4.江西力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案

2022年5月,抚州市资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资溪县金竺山幼儿园工程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江西力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到岗履职,涉嫌转包,涉及金额1524.8万元。2022年5月,经抚州市资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江西力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6月,抚州市资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力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7.62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力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依法不予批准该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5.宜春市袁州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分包案

2022年6月,萍乡市上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杨岐山地质公园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一期)建设项目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宜春市袁州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该项目分包给个人施工,涉嫌违法分包,涉及金额817.4万元。经萍乡市上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宜春市袁州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分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6月,萍乡市上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宜春市袁州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4.5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宜春市袁州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依法不予批准该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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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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