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9日电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催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本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依据,必须以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成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长远目标,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精神纽带,现行《宪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发挥法律的规范和指引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长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宗旨,增强中华民族向心力凝聚力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既定目标,坚持执政党的全面领导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政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神圣使命。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管、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主办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扩展来源期刊、中国北方优秀期刊《黑龙江民族丛刊》,2025年第3期发表宋才发教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内生动力》论文。《黑龙江民族丛刊》主编黄红、执行主编谷文双,副主编汤洋、韩光明、吴瑶、王佳,本文责任编辑谷文双。
引用格式:宋才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内生动力[J].黑龙江民族丛刊,2025(3):1-13.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增强
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内生动力
宋才发
202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其工作报告中指出,202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狠下功夫,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加快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抓紧“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当作头等大事来抓,着力推动中华民族成为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命运共同体。为贯彻习近平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重要任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使之成为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内生动力。
一、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根本任务
(一)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催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本质要求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带领全体人民开创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局面,成功地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实际的、解决现实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问题导向”,从全国人民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和物质利益出发,明确提出了“人民幸福生活”的奋斗目标。这个“目标”不只是简单地满足人们“物质生活”需求,它实质上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为《宪法》)规定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民主法治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理论”在人权领域的具体化,与人民利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揭示了中国人权保障的目标与理想追求。习近平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政治宣言,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行动纲领。当下我国正在进行的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的迫切需要,也是催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本质所在。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地区,多处于我国长江黄河的中上游地区,既是自然生态环境资源最富聚的区域,也是近代以来生态环境遭遇最严重掠夺和毁损的区域,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安全,关涉到整个国家的生态环境安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依据。《宪法》“序言”规定的“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依法保障全体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和需求得到实现。中国共产党人长期以来反复使用“主题”的概念和命题,“主题”就是面临的主要问题,解决主要问题说到底就是要致力于完成《宪法》规定的各项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有根有源,现代化是人类文明进步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主题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对中华民族发展史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价值和历史意义。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实现现代化的紧迫性与中东部地区比较起来,显得更加紧迫、更加重要、任务也更加艰巨,未来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高度谋划发展,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这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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