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雷宏)
近日,彬州法院特邀调解员杨芳霞受理一起彬州某某物业公司起诉杨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1月8日,彬州某某物业公司与杨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公司位于彬瑞广厦的一间门面房租给杨某,租金每月500元,租期2022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8日。合同到期后,杨某与彬州某某物业公司口头协商,继续以2022年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租至2025年5月。杨某续租后,欠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房租费14000元未支付。彬州某某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杨某迟迟不交,故将杨某起诉至彬州法院。
调解员收到此案后,认真审查诉状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了全面了解案情,她电话联系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某。曹某某称:其公司就杨某拖欠房租费和解除租赁房屋合同一事,多次和杨某协商无果,杨某既不交房租费,也不退房,甚至避而不见,拒接电话,无奈将杨某起诉。又电话联系杨某,杨某称生意亏损,经济困难,表示同意解除合同并退房。
通过审查起诉相关材料,电话调查了解,杨某拖欠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房租费14000元属实,且双方均同意解除签订的租房合同。现对所欠房租费14000元,及杨某提出有其他问题需进一步协商。调解员随即传唤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多轮沟通中,调解员灵活运用“换位思考法”,既向杨某强调“诚信履约是市场经营基础”,又提醒物业公司“适当给予合理腾退期更利于矛盾化解”。经过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杨某当场一次性支付拖欠房租10000元,物业公司自愿撤回起诉;同时约定杨某于2025年9月1日前完成房屋腾退返还,并解除原租赁合同。此次调解通过“分阶段疏导+即时履行”模式,既高效解决了租金争议,又为后续交接预留合理缓冲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既化解房屋租赁纠纷,又减少当事人诉累。彬州法院将持续以多元解纷机制为抓手,用高效、温情的先行调解服务,守护群众权益,筑牢基层司法为民防线。
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