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雷宏)
“杜师傅,我们是三原法院立案庭的,今天来是想和您聊聊和建筑公司劳务工资的事儿。”周末的清晨,社区单元楼里响起一阵温和的敲门声,立案庭员额法官王芳带着助理和书记员,手里攥着皱巴巴的劳务合同复印件,站在了当事人杜某的家门口。
这起劳务合同纠纷的线索,源于一周前杜某递交的立案材料——2022年至2024年间,他跟着某建筑公司在工地做工,约定完工后支付4.5万元工资,可工程结束快一年,钱款迟迟没到账。递交材料时,杜某情绪激动,反复说“公司人找不到,电话也不接”,甚至放话“要是讨不回钱,就去工地堵门”。
王芳法官翻阅材料时注意到,杜某的住址在城郊老旧小区,登记的电话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劳务纠纷关乎生计,不能让当事人跑空,更不能等矛盾激化。”她没有简单按流程“书面送达”,而是决定带着助理和书记员上门。
经了解,杜某怕“打官司麻烦”,既没保存完整的考勤记录,也不知道建筑公司的实际办公地址,之前几次去工地找人,都被保安拦在门外。王芳法官帮助引导当事人举证:“明天去社区开个居住证明,再找一起干活的工友写个书面证言,这些都能帮您佐证劳动关系。”
由于涉及后期付款,王芳法官邀约双方当面调解,“李法务,杜师傅已经同意来法院调解,您这边明天上午10点能到吗?咱们把付款细节当面敲定,比电话里说更清楚。”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推托的笃定。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建筑公司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给付杜某劳务费4.5万元。
“后续我们会跟进付款进度,您不用再跑法院,有消息我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您。”听到王芳法官的话,杜某再三表示感谢,“谢谢你们专门跑一趟,我还以为法官都是坐在办公室里的,没想到这么接地气。”王芳法官说:“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但这个窗口不该只在办公楼里。对老百姓来说,一张能打通的电话、一次上门的耐心倾听,比再多的文书说明都管用——咱们多跑一步,当事人就能少走弯路,矛盾就能早一天化解。”
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