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雷振龙)
“法官,您说的道理我明白了,我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车今天就还!”12月3日,在蒲城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协调下,一起僵持多日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杨丽主动将长期“藏匿”的车辆交付,申请执行人刘凯终于迎回了自己的爱车,这场因车辆占有引发的矛盾纠纷最终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中圆满化解。
刘凯与杨丽因经济往来产生纠葛,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杨丽限期返还其无权占有的刘凯名下车辆。然而,判决生效后,杨丽因对双方其他经济纠纷心存不满,不仅未履行返还义务,反而将车辆刻意“藏匿”,以消极态度对抗执行。无奈之下,刘凯向蒲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阅卷宗,核实案情,找到了矛盾症结所在,双方还有其他经济纠纷尚未解决。了解案情后,执行干警主动与杨丽沟通,耐心倾听其诉求,结合案件实际,向杨丽释明法律关系,车辆返还系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独立义务,与双方其他经济纠纷分属不同法律关系,后者应通过协商或另案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以“藏匿”车辆作为谈判筹码,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会加剧自身法律风险;同时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抗拒执行的借口,若继续拖延,将面临信用惩戒、罚款甚至司法拘留等严厉法律后果。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导,杨丽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抵触情绪慢慢消融,最终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在执行干警的现场组织协调下,双方在指定地点顺利完成车辆交接,刘凯仔细查验车辆后满意接收,案件顺利执结。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是蒲城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缩影。执行工作中,执行干警既坚守法律底线,以强制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注重柔性调解,用真情化解矛盾心结,让司法既有“刚性”力度,更有“民生”温度,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