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王海龙)
近日,淳化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高效化解矛盾,又维系了当事人之间的情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强某某原系朋友关系。2019年1月,强某某因资金周转向李某某借款15000元,双方口头约定一年内归还。借款到期后,强某某未能按时还款,虽经李某某多次催要,仍未清偿。李某某遂向淳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强某某偿还本金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认真梳理案情,细致听取双方意见。在充分了解纠纷始末的基础上,法官耐心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对立情绪,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与温度。下一步,淳化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