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王海龙)
近日,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11月,被告常某向原告李某借款20000元,并向李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25年2月诉至法院。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发现双方对立情绪较大,且被执行人常某确实存在还款困难,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起初,常某以家庭困难为由抗拒履行,甚至携带孩子到法院企图逃避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向其详细解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常某表示只能履行几百元,剩余款项需要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李某当场表示不接受该方案。
在案件暂时没有执行和解可能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对常某依法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在司法拘留措施的强大威慑下,常某主动提出愿意履行,但因家庭原因,希望李某能减少部分利息。最终,双方就履行金额达成一致,常某当场履行,化解了双方多年心结。
此次执行案件的妥善处理,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传递了司法温情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