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父母既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近日,西乡县人民法院杨河法庭依法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该院2026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以法治力量校准家庭教育航向。
刘某与陈某婚后生育三个子女,后因离婚问题产生较大分歧并诉至法院,三个孩子也因此出现不同程度的情绪低落、社交退缩情形,甚至产生厌学情绪。2025年10月,刘某、陈某相继外出,将三个孩子独自留在农村,既未履行抚养责任及家庭教育义务,也未委托他人代为照料,导致三个孩子学习和生活缺少监护。
杨河法庭庭长李强走访了解情况后,认为刘某、陈某二人不履行监护义务,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便依法向二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为督促履行指导令义务,李庭长还及时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以及学校,就共同督促该父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达成共识,实现多部门联动闭合监督,确保三名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无缺位,健康成长有保障。
天下之本在于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只是一个起点,后续西乡法院将持续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并强化协同联动,努力与公安、妇联、学校、社区等部门共同构建起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让未成年人在法治护航下,享有充满爱与温暖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