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近日,在全市法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中,延川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以物抵债涉租赁权房屋腾退案,顺利交付涉案房屋。
据悉,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后,冯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明冯某某在本院涉及多起小标的执行案件,其名下登记的一套房产为主要可供执行财产。经依法公开拍卖,该房产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后法院依法召开债权人会议,经与王某及其他债权人协商一致,同意由王某代为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案涉房产按流拍价以物抵债给申请人王某。
然而,执行法官核查房屋时发现,冯某某此前已将该房屋出租给赵某,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赵某的合法租赁权益应受保护。但王某急于收房,诉求迫切。面对两难局面,执行法官向王某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租期一到即刻推进腾退交付,安抚其情绪;同步联系赵某,告知房屋产权变更情况,提醒提前做好搬迁准备。租期届满次日,执行法官即带领干警奔赴现场,先与赵某当面核实租赁到期及屋内物品情况,再通过电话与身在外地的冯某某沟通,告知进展并听取意见。随后与王某现场制作谈话笔录,详细告知房屋现状、交接流程及注意事项,解答其疑问。在执行干警监督见证下,顺利办理了交接手续。
此案的圆满执结,既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又回应了申请执行人的迫切诉求,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合法性与人性化。延川法院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精准把握执行节点,以高效执行举措兑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