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借款用电子借条有效吗?近日,城固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支付宝“信任牵”平台签订的电子借条纠纷案,法院认定电子借条合法有效,最终判决借款人偿还1.2万元借款。
基本案情:罗某与王某系朋友。2025年5月17日,王某通过支付宝“信任牵”平台签订电子借条,向罗某借款1.2万元,约定三个月内还清。到期未还,罗遂诉至法院。
法官说法:支付宝“信任牵”需人脸识别、核验身份后方能完成,电子借条属电子数据,依托区块链存证技术,记录了借款双方之间的借款协议,存证不可篡改,且签章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核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该电子借条的签署流程合法,借贷事实清楚,依法应对原告诉请予以支持,判决王某偿1.2万元。
法官提醒:法院审查电子证据时,会核实电子证据的出处、时间、地点、制作方、形成过程等,并结合当事人陈述及司法鉴定等,核实证据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删改、伪造等。使用第三方平台签电子借条时,应选择安全可靠、具备实名认证及区块链存证功能的平台。诉讼中,需提供关联材料并保持证据原始状态,以提升电子证据的可信度。
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