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为纵深推进执行攻坚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5月7日上午,彬州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案件。彬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刚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以“头雁效应”彰显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破解执行难题的坚定决心。彬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宁出庭支持公诉,并组织检察官观摩庭审。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相关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其负有明确履行义务。但万某某在具备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能力的情况下,无视法律尊严,不仅拒绝签收执行法律文书,还通过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方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庭审中,审判长结合案件事实当庭对被告人开展法治教育,深入阐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明确告知其失信拒执不仅将面临刑事处罚、信用惩戒、财产强制执行等多重法律后果,还可能对个人及家庭信誉、工作生活造成长远负面影响。此举打破了被告人“逃避就能免责、拖延即可了事”的侥幸心理,有效唤醒其法治意识与诚信意识,督促其真心悔过、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明确表示将主动履行相关义务,争取宽大处理。
院长带头承办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高的拒执案件,既是彬州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具体举措,也是重拳整治拒执行为、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彬州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刑事处罚、信用惩戒、强制查封、司法拘留等手段,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全力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彬州法院将持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形成“敬畏法律、信守裁判、自觉履约”的良好氛围,以强有力的司法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时,彬州法院也向尚未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呼吁:逃避执行绝非出路,主动履约才能心安,切勿以身试法,莫因一时侥幸毁掉自己的人生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