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亚男 许培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公正司法与诚信守法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共同构筑起营商环境优化的坚实根基。唯有以公正司法为盾、以诚信守法为基,方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凝聚高质量发展磅礴力量。

公正司法,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破产审判、涉外审判等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到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从完善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到推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一系列务实举措,让企业家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公正司法不仅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更以法治的确定性对冲了市场的不确定性,为经济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诚信守法,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诚信守法水平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的健康运行和营商环境的整体质量。一方面,政府带头守信践诺,以政务诚信引领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政策朝令夕改等现象,以政府的"诚信指数"提升市场的"信心指数"。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强化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合规管理、诚信纳税,将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当诚信成为市场运行的基本准则,当守法成为企业行为的自觉遵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方能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方能实现,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方能真正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协同发力,共筑营商法治新高地。 公正司法与诚信守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司法的公正裁决,为诚信者撑腰、让失信者受限,形成"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鲜明导向;而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的普遍提升,又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降低司法成本,提升治理效能。当前,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公正司法与诚信守法贯穿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法治之力破藩篱、筑坦途,以诚信之基聚共识、增动能,奋力书写新时代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崭新篇章,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