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上新安江素以水色佳美著称。李白诗云:“借问新安江,见底何如此。”孟浩然诗云:“湖经洞庭阔,江入新安清。”
一江碧水连皖浙,清波东注润千岛。新安江—千岛湖流域作为横跨安徽、浙江两省的重要生态纽带和区域战略水源,其生态状况与治理成效深刻影响着长三角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安全。2012年以来,浙皖两省以水为媒,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在全国率先建立并持续深化三轮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新安江模式”,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转化提供了生动的地方范例。
当前,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系统化、制度化新阶段,推动跨流域治理从侧重经济补偿向构建长效法治体系提升,已成为深化跨界跨区域生态共治的关键任务。在此背景下,浙江淳安与安徽歙县、休宁三地司法机关开展跨省协作,围绕水安全保障、生态系统维护和水资源价值转化统筹施策做好“水文章”,共同签署了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共建工作机制。这一举措标志着“新安江模式”实现从“经济合作”向“法治共治”的体系升级,不仅是基层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的制度创新,也为“一江碧水出新安,百转千回下钱塘”提供了司法服务保障。
从“破坏者”到“修复者”,生态矫正筑牢法治实践根基
保护新安江,法治是最有力的武器,最有效的措施。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共建,扎根于淳安基层司法的先行探索。安徽省歙县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的蜕变,正是这一实践的生动写照。曾因非法捕鱼破坏水域生态的他,如今在淳安县社区矫正生态修复基地亲手栽种树苗,完成了从“生态资源破坏者”到“生态修复者”的转变。
这一转变,依托于淳安县司法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探索创新的“生态修复+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将生态环境修复纳入社区矫正帮扶内容的实施意见》,组建7支生态修复小队,累计组织234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劳动。该模式将生态损害赔偿责任与特殊人群教育矫治深度融合,既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重塑自我、顺利回归社会,又实现生态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双向共赢,为跨省流域法治共建筑牢了实践基础。
从“分治”到“共治”,跨域协作构建流域一体法治防线





如何突破行政区划壁垒,创新跨区域合作机制?立足本土成熟实践,顺应流域全域保护需求,三地法治协作顺利落地。以“法治新安江 共护生态绿”为主题的签约仪式,在淳安县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公园隆重举行。活动现场,浙皖三地司法局工作人员共同栽种“生态共治之树”、浇灌新安江碧水,寓意同心守护新安江流域的生态根脉。同步揭牌的生态法治公园暨社区矫正生态修复基地,搭建起集法治宣传、矫正实践、生态修复于一体的实体平台,为推动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化提供实体性的司法服务保障。
在签约环节,三地正式签署了《淳安、歙县、休宁三地司法局共建新安江流域生态法治工作机制》,围绕机制共商、资源共享、风险共防、文化共建、成果共享五大维度深化合作。三方将借鉴淳安“千岛湖水上项目设施准入监管规范”、千岛湖“一支队伍管执法”、“秀水卫士”数字监管等改革成熟经验,协同制定流域水上项目监管规范,统筹做好府院联动、行刑衔接、以案促治等各项工作,助推新安江流域生态治理立法进程服务,推动新安江流域法治体系;整合三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渔政执法)、综合执法、港航管理等多方执法力量,探索构建跨省新安江“一支队伍管流域”综合执法模式。同时,浙江省淳安县司法局威坪司法所与安徽省歙县司法局街口镇司法所现场签订了“所所协作”协议,浙江省淳安县中洲镇与安徽省休宁县白际乡相邻村代表现场签订了“村村协作”协议,将共治网络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构建起全流域覆盖的协同共治防护体系。
从“探索”到“示范”,全域共治擘画绿色发展未来蓝图
新安江为何清澈如许,固然与它源出深山密林水有关,但更离不开一代代人的保护。此次签约,标志着新安江流域保护迈入法治引领的跨省共治新时代。活动期间,与会代表实地调研淳安县生态产业服务、综合执法等改革创新工作,为后续经验互鉴推广夯实基础。

山一程,水一程,改革创新纵深推进,奋进脚步永不停歇。未来,浙皖三地司法部门将携手构建“跨省协同、流域共治、智慧赋能、长效运行”的生态法治工作体系。通过共享法律智库、人民调解等优质资源,筑牢流域生态安全防线;联合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厚植全民护水的法治文化;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法治路径,让生态红利切实惠及新安江流域沿岸百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浙皖三地将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以法为笔、以江为卷,持续深化跨区域生态法治协作,全力守护一江碧水,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流域法治共治的“新安江方案”。(韩柏友 邵永忠 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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