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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风采|宋才发:从农家子弟到法学大家,一位民族法学开拓者的四十年求索

来源: | 作者:王成 汪思怡 | 发布时间: 2026-03-11 14:41:20 | 191 次浏览 | 分享到:

  北京3月11日电  在我国法学、民族学研究的发展历程中,有这样一位学者——他出身鄂东农家,凭勤学改变命运;他深耕教坛四十余载,既是著作等身的学者,也是育人无数的师者;他参与多部国家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用法治智慧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他就是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宋才发教授。

  宋才发教授品格高尚、高风亮节,始终潜心治学、倾力培养青年人才,以学者风范与师者担当影响后辈。作为“思想联盟”公众号的学术顾问,他凭借深厚的学术素养,为公众号各项学术工作悉心指导、鼎力支持,为公众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与宝贵引领。

  宋才发,1953年5月出生于湖北省武穴市,法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1977年考入华中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1982年毕业留校任教。1984年他在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副代表、华中师范大学顾问陶军教授的带领下,主笔完成了由毛泽东题写“中原大学”校名,邓小平、刘伯承、陈毅创办的中原大学校史,邓小平亲自审阅了《中原大学校史》书稿。《中原大学校史》荣获“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首发式。中原大学是华中师范大学的前身之一,1985年宋才发肩负万名师生嘱托,进京请邓小平同志题写了“华中师范大学”校名。1993年他主编了《华中师范大学校史》(任副主编和主要执笔人)。1996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晋升教授。历任《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1999年从华中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北京”,组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并任首任院长、学校科研处处长兼“211工程”办公室主任、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民族博物馆馆长等职。他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20余项,在《马克思主义研究》《民族研究》《法学研究》《法学家》等权威期刊和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646篇(见“中国知网”),近10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70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个人学术著作48本,主编供全国法官适用的“以案说法丛书”46本,荣获国家级、省部级人民政府奖10项。

  一、立学为民,法润边疆

  作为民族法学领域的开拓者之一,他将研究重点聚焦于民族法学和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让学术成果直接服务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他主持完成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涵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国务院西部开发办重点项目、国家民委重点项目等多个高层次课题,多项成果获批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立项。他带领课题组成员多次深入云南、广西等西南边疆地区,围绕“边境秩序管控”和“边疆地区社会治理”展开实地调研;4次带队赴新疆边境地区调研,为党和国家摸清边境地区边防治理和脱贫攻坚情况,深受南疆和北疆人民欢迎,中央电视台为此专门录制了《走进中国 罗伯特库恩对宋才发教授的专访》(在“中国国际电视台”CCTN播放),形成的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的重要批示,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002年,他被教育部聘请为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参与《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等多项立法调研、起草和修改工作。他主编的《柯尔克孜族·库尔干村调查》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奖。这些成果不仅丰富了民族法学的理论体系,更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提供了实践指导。

  二、立法献策,为国为民

  作为法学专家,宋才发教授积极参与国家法治建设。他不仅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的解读人,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解读人,为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宣传阐释贡献智慧。

  他曾受聘为中央组织部“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竞争上岗职务”考试命题专家、考评专家,担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评审专家、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鉴定专家、国家出版基金委员会评审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评审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评审专家。

  自2000年以来,他先后在人民大会堂、全国政协礼堂、国家民委会议厅等地,受到习近平、李鹏、朱镕基、李岚清、罗干、姜春云、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顾秀莲、陈至立、阿沛·阿旺晋美、任建新、万国权、罗豪才、郝建秀、刘延东、王忠禹、司马义·艾买提、赵南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这是对他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的高度认可。

  三、桃李芬芳,育人无声

  “一位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就应当是一位充满生命张力、对教育教学充满激情的人。”宋才发教授常这样说。从教四十余年来,他用爱心和严谨培育了205位研究生,其中博士58人、硕士147人。

  在这些学生中,已有61人晋升为大学教授(多名二级教授)、副教授,15人成为省(部)级和厅(局)级领导干部,65人成为县(处)级领导干部,4人担任高级法院院长和省公安厅(局)长,10多人担任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份桃李满天下的成就,是他教育生涯最宝贵的财富。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副主任邹时炎同志1997年3月18日在给宋才发的信中这样评价:“您的进步很大,贡献也不小,做学问,育后生,是很有乐趣的。这事业的本身就是进步和贡献,用不着别人去过多的评说。”

  2013年6月,在北京会议中心举办的“当代民族法学研究暨宋才发教授从教4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中央民族大学校长陈理教授将宋才发的教学特点概括为四句话十六个字:“涉猎广泛,治学勤奋,育人严谨,工作认真。”来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国家民委等部门的领导,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130余人齐聚一堂,共同见证这位教育家的学术成就与育人硕果。未能参加会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国家民委专职委员、中央民族大学校长荣仕星教授,专门为“宋才发教授从教40周年”录制了祝贺视频在央视媒体播放。

  四、赤子之心,回馈桑梓

  宋才发出生于湖北省武穴市的一个普通农家,1972年毕业于广济师范学校后,曾在武穴市石佛寺高中和龙坪公社朝阳中学任教。正是这段基层从教经历,让他深知教育对改变命运的重要意义。1977年,他考入华中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从此踏上学术之路。

  在2013年10月“华中师范大学110周年华诞”和2023年10月“华中师范大学120周年华诞”的时候,他均被母校评为“杰出校友”。这份荣誉,见证了他从农家子弟到法学大家的奋斗历程,也寄托着他对教育事业的无尽感恩。

  如今,73周岁的宋才发教授依然活跃在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一线。2016年起,他被作为“杰出人才”引聘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讲习教授”;2019年起,受聘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民族法学学科团队领衔人;2022年起受聘为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他依然坚持为博士生、博士后授课,指导年轻学者,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师者本色。

  五、个人主要荣誉

  (一)1991年

  湖北省先进期刊工作者

  (二)1998年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著作类二等奖(《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研究》)

  (三)1999年

  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四)2001年

  国家“五个一工程”第八届“入选作品奖”、湖北省“五个一工程”第四届“优秀作品特别奖”(《社会主义:20世纪的回顾与前瞻》)

  (五)2004年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

  (六)2006年

  国家民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二等奖(《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

  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奖(《民族区域自治法通论》)

  (七)2013年、2023年

  华中师范大学“杰出校友”

  从鄂东农村走出的农家子弟,到享誉学界的法学大家;从基层中学教师,到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从参与立法咨询,到培养桃李满天下——宋才发教授用四十余年的坚守,诠释了学人的使命、师者的担当、法学的严谨、教育家的情怀。他的人生,是知识改变命运的生动写照,更是“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鲜活实践。

  这样一位心怀家国、情系民族的学人,用一生的赤诚与坚守,为我们树立了精神坐标。愿我们能循着他的足迹,以学立身,以法明志,在各自的领域发光发热,不负时代,不负韶华。(王成 汪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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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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