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并案管辖常态化,实现全链条惩治。对主犯与帮助犯、上游与下游、线上与线下关联案件,原则上实行并案;确需分案的,由共同上级统一协调,确保事实、证据、量刑标准一致。聚焦黑灰产治理,将“两卡”、技术工具、支付结算等环节纳入一体化管辖,有效斩断犯罪链条。
(五)补齐跨境管辖短板,提升涉外处置能力。明确境外实施、危害我国利益的网络犯罪,适用我国管辖。依托国际刑警组织、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简化跨境取证、追赃、引渡流程。建立跨境网络犯罪管辖专家会商机制,统一法律适用与证据标准。
(六)强化专业建设,以能力现代化保障管辖规范。加强公检法网络犯罪专业团队建设,开展管辖规则、电子数据、资金查控等专项培训;推广类案指引与典型案例,统一管辖认定标准。发挥检察建议、司法建议作用,督促电信、金融、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减少管辖争议。
四、结语
规范涉网络犯罪管辖,是数字时代刑事诉讼制度适配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改革。当前,我国已构建起宽严相济、协同高效的管辖规则框架,但仍需在标准细化、机制协同、数字赋能、跨境治理等方面持续完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查清事实、保障权益、高效诉讼为目标,通过明确管辖优先级、强化指定管辖、深化跨区域协作、推进全链条并案处理,不断提升涉网络犯罪管辖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唯有让管辖规则更清晰、协作更顺畅、裁判更统一,才能精准打击各类网络犯罪,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与个人信息权益,为建设清朗网络空间、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