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0日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这次会议取得的最重要的、最丰硕的成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一个主题、两条主线展开,“发展型改革”重点聚焦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治理型改革”重点聚焦于解决突出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共同目的在于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的基本内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是增强现代企业的动力和活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是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点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国式现代化推动理论与实践创新性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全球治理和经济发展走向,中国式现代化锻造“大国之治”的新型政党。由长沙理工大学主管、主办的全国高校社科优秀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核心期刊、RCCSE核心学术期刊(A)、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期刊《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首篇发表宋才发教授《改革主线: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双重突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论文。《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名誉主编项久雨,主编陈浩凯,论文责任编辑黄园。
标准参考文献:宋才发.改革主线: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双重突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5):1-12.
宋才发教授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广西民族大学特聘“相思湖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财经大学特聘教授。
改革主线: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双重突破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宋才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历史性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是这次会议取得的最重要的、最丰硕的成果。4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基本上是沿着“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两条主线向前推进的。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如何正确地处理好发展与治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关系到未来发展与稳定两个大局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大问题。本文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就“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双重突破问题略陈管见,以请教于大家。
一、“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要义诠释
(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一个主题、两条主线展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新时代新阶段的历史背景下召开的一次盛会,会议围绕一个主题、两条主线展开。其中,“一个主题”就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是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关键是创新和优化各类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第二条主线是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进一步处理好各方面权责利关系,总体要求是达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高水平治理双赢。这是对我国40多年来实行的“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两条主线的创造性发展和完善。回顾4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可以清晰地得出如下认识:1978—2013年是我国实行以“发展型改革”为主的重要时期,尽管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这个时期的改革任务和发展目标,主要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进行的。“发展型改革”的快速推进,迅速地解决了我国发展中积累下来的一些突出问题,基本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有没有”的问题。从2013年开始到现在,是我国“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双重并重、双重推进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阶段把“治理型改革”提上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议事日程,改革呈现出“发展型改革”和“治理型改革”两条主线并列,高质量发展客观上要求“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相结合。我国现代化战略目标是分阶段实施的,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第一阶段是从2020年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什么我国把现代化第一阶段的起点定在2020年呢?因为我国绝对贫困地区和绝对贫困人口是在2020年底彻底摘帽的,2021年中央政府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中国共产党规划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为第二个阶段,主要目标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因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条,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明确规定“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此,《决定》提出了把改革继续推向前进的“七个聚焦”,这“七个聚焦”实质上就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也是我国未来制度建设和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重点。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需要全党和全国人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用完善的制度防范化解风险、有效应对挑战,做到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自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肇始,我国经济改革进入了“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并重的关键时期。“畅通国内大循环”既是“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的重要结合点,迫切需要通过制度的纽带效应实施对外开放、对内开放和自我构建,彻底打破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制度壁垒,这是新一轮经济改革一个重要的突破点。如果不能实现“畅通国内大循环”的目标要求,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就会出现与改革相分离的状况和局面,就会造成“两张皮”现象。在中国式现代化未来的发展进程中,改革始终是手段,中国式现代化是目标,手段是为目标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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