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地方执法巡视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巡视是党中央加强党内自身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对行政处罚权、检查权、强制权等职责的综合与集中,包括对有关执法机构、职责和人员等方面的整合。因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编制管理的历史承袭性、职责调整的现实动态性和机构人员划转的利益复杂性。政策执行过程实质上就是政策的地方性转化和情景化落地,从政策口径、编制管理、改革赋能、法治保障多维度审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政策执行过程,是对改革中现实问题的有力解释和改革政策执行的学理阐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策执行,既是改革任务推进的过程,也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过程;既体现了机构重组、职责整合和编制人员划转,又体现了改革政策的中央统筹与地方分级推进、顶层政策口径与基层政策操作创新的有机衔接。推进地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树立系统思维,因地制宜“探行”政策实施方式,通过政策试点的“政策打磨”来提炼“典型经验”,把控改革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风险。根据中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这就意味着将执法层级设在区级,市级仅组建了执法稽查机构,主要负责执法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不再承担日常执法任务。中央的改革要求是“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对地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落地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必须有计划有目的地加强巡视督查工作。巡视监督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四条专门对巡视制度作出规定。党的各级巡视组都代表着上级党组织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开展的政治巡视、政治监督。监督是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着重强调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性。指出要通过巡视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担负起具体部门职能责任、个人岗位责任和工作责任。在部门职能责任方面,要查看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是否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在个人岗位责任方面,要查看党员干部是否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在工作责任方面,要查看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是否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推进巡视巡察监督精准化的关键,是要精准发现问题和精准解决问题。巡视巡察监督要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与群众面对面了解情况,广泛收集民情民意;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现存在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加强对整改效果的评估和验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巡视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要加强巡视巡察成果的运用,将巡视巡察成果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等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2025年1月举行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2025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监督纠正力度。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清理和防止刑事“挂案”的常态化机制。